什么部門頒發的技術工人證書可以認可?所持證書工種名稱與資質標準工種名稱不完全一致的,可以認可嗎?
答:以下部門頒發的技術工人證書均予認可。
(1)屬于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布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見技術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匯總表)中的頒證機構頒發的技術工人人員證書,且頒證機構名稱和所蓋印章名稱與目錄一致的;或對于頒證機構名稱有變化,但在其現網站上能查到證書信息的。
(2)北京市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技術工人職業資格證書、北京消防協會頒發的北京市建筑消防設施施工(中級)技術人員培訓考試合格證書。
(3)北京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北京市第四十職業技能鑒定所頒發的通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
(4)未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布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中,由外省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機構頒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在其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網站能查到證書信息的,或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認可文件,并附發證機構書面證明的。
(5)由省級以上安監部門頒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且在其網站上能查到證書信息的。
(6)由華北供用電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站(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培訓中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頒發的線路架設工、變電安裝工、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和安裝電工。
(7) 未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頒布的技術工人人員頒證機構名錄中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業企業,其所屬企業技術工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且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能查到證書信息的。
(8) 對技術工人工種名稱,按技術工人工種名稱對照表進行認定。